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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救济措施知识之一:贸易救济措施概述

来源: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供稿人:

  编者按: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市场高度开放,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农产品大量进口在弥补国内产需缺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同时,也给部分产业发展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各国在产业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的普遍做法,是WTO赋予成员国的权利,是我国“两反一保”条例规定的合法手段。为方便社会各界,特别是产业界了解贸易救济知识,必要时能够及时利用这一法律武器维护产业健康发展,本网站自即日起将陆续刊载贸易救济措施系列知识。

  贸易救济措施指一国进口对本国国内产业造成负面影响时,进口国政府所采取的减轻乃至消除该类负面影响的措施。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三种形式: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贸易救济措施是WTO成员在国际贸易中维护本国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农产品贸易领域一直是WTO成员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重要领域之一。根据WTO统计,1995-2013年,WTO成员启动了400多起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调查。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发起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起步较晚,发展却较迅速。我国已经发起过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美国干玉米酒糟反倾销调查和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其中,我国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做出了肯定性终裁,并采取了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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