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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救济措施知识之二:反倾销措施

来源: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供稿人:

  编者按: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市场高度开放,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农产品大量进口在弥补国内产需缺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同时,也给部分产业发展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各国在产业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的普遍做法,是WTO赋予成员国的权利,是我国“两反一保”条例规定的合法手段。为方便社会各界,特别是产业界了解贸易救济知识,必要时能够及时利用这一法律武器维护产业健康发展,本网站自即日起将陆续刊载贸易救济措施系列内容。

  一、什么是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指出口国以低于本国国内市场正常价格的价格向别国出口产品,并给进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带来损害时,进口国采取的抵制措施。

  二、实施反倾销措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出口国有倾销行为;二是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三是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反倾销措施怎样抵制倾销行为?

  反倾销措施的具体做法是对倾销产品征收附加的“反倾销税”。针对的是涉案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反倾销税确定原则是“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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