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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反补贴

来源:摘自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网站供稿人:

  2011年9月16日,商务部发布该年度第5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实施最终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1年9月17日起5年。2016年7月15日,商务部收到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代表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提交的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2016年9月14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43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本次复审的补贴调查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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