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并生效一则条例,豁免1,3-二溴-5,5-二甲基乙内酰脲作为抗菌农药配方的惰性成分用于公共饮食场所、乳品加工设备以及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且用量不超过500ppm时,豁免其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