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26日WTO网站报道,世界贸易组织(WTO)再次裁决美国肉类产品原产地标签规定违反WTO规则。这一决定将使美国面临达数十亿美元的关税报复。
WTO曾于2011年裁定,美国农业部强制要求对牛肉、猪肉、羊肉、鸡肉、鱼类和贝类、水果、人参、坚果及蔬菜等产品施加原产地标签(COOL)违反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并限美国于今年5月前改变相关规定。美国农业部于今年5月修改了相关规定,但仍要求在切割猪肉和牛肉原产地标签中包含牲畜出生、饲养和屠宰所在地的信息。新规定还禁止对来自不同原产地的分割肉类混合。
尽管美国认为其修改后的规则符合国际贸易义务,加拿大和墨西哥认为新的规则使得情况更糟,导致加拿大猪、牛生产商遇到更大障碍,在美国市场自由竞争能力减弱,遂把美国再度告回WTO。根据相关媒体报道,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已裁决支持加拿大和墨西哥。但因专家组裁定要在1个月后才公布,具体细节尚未披露。
加拿大已于今年6月发布一份清单,列出38种美国进口商品,价值70亿美元。假如世界贸易组织裁定美国修订的COOL违反WTO规则,加拿大将对这些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墨西哥经济部长也表示,将对美国的水果、蔬菜、果汁、肉类、乳制品、机械、家具和家用电器等产品实施报复。但鉴于美国很可能对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这些报复措施可能要到1年多以后才能实施。
曾经有100多个美国立法者要求美农业部修改强制COOL要求,以免招致报复。但《农业法》和相关成文法仍维持着原来的强制要求规定。随着WTO做出新的裁决,美国国会在8月休会后可能会重新研究该问题。农业出口商将可能进一步施加压力要求修改规定,但现规定的支持者可能会援引美国哥伦比亚区巡回上诉法院的7月29日决定,该决定认为美国联邦政府有权强制施加COOL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