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贸易谈判 > 正文

日澳提出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改革建议

来源:Inside US Trade供稿人:

  WTO上诉机构目前只剩下三名成员,美国一直阻挠提名新成员,其中两名成员将在2019年12月结束任期,这样上诉机构将无法审理新的案件,也将导致WTO争端解决机制陷入瘫痪。 

  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要素,为国际贸易提供了安全和可预测性。因此,包括欧盟、加拿大、中国等WTO成员对美国阻挠上诉机构成员任命的做法提出批评,并提议推进WTO上诉机构改革。近日,日本和澳大利亚也就此提交了决议草案,对上诉机构改革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明确上诉机构在审查上诉时的职权范围。上诉机构的职权范围应限于专家组报告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的法律解释。 

  第二,严格遵守发布裁决90天的最长期限。成员国也认识到,这一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复杂措施或法律要求的案件时很难实现,因此也需进一步讨论如何解决由此产生的程序问题。 

  第三,上诉机构对WTO任何条款的解释不构成事后解释的先例。专家组可以对任意一WTO条款做出与上诉机构不同的解释。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和裁定不能增加或减少所涵盖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