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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援引“和平条款”为大米支持水平超限辩护

来源:美国Trade Inside供稿人:

  2020年3月底,印度通报其对大米的国内支持超出了其在WTO承诺的微量允许上限水平(即大米产量的10%),但援引2013年WTO巴厘部长会关于粮食安全公共储备的决定(亦称“和平条款”)为超限辩护。巴厘部长决定的“和平条款”(Peace Clause)规定,如果一发展中成员的粮食安全公共储备的相关支持超出WTO承诺上限,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免于被其他成员诉诸争端解决机制。

  印度解释称其对大米的补贴属于公共储备项目,不对贸易产生扭曲作用,且其大米储备是用于扶持国内贫穷脆弱人口生计,不影响商业贸易和其他成员粮食安全,不用于出口,因此适用“和平条款”,不应受到其他成员挑战。

  根据通报,印度大米市场价格支持规模约为50亿美元,按印度大米产量436.7亿美元计算,大米支持量占该产品总产值11.46%,超出发展中成员10%微量允许上限约1.5%。美国此前曾批评印度的多种农产品补贴突破了发展中成员10%的微量允许上限,并向WTO提交反向通报指出印度实际国内支持水平是其通报的数倍。印度认为其他作物未超过其微量允许限制,所以通报中未提及其他作物产值。但美国等成员指责印度低估其很多产品的国内支持,包括干豆、棉花和小麦,原因是印度在计算国内支持时使用实际获得支持的产量而不是有资格获得支持的全部产量,否则国内支持规模会远超微量允许上限。此外,美国在多哈农业谈判中也反对“和平条款”永久化,指出其很可能被滥用。

  美国大米联盟(USA Rice)代表美国大米行业表示,非常高兴印度“终于承认”其大米国内支持超过限额,会继续关注印度通报的细节。而印度是世界最大大米出口国,“很难相信”这些补贴不对贸易产生扭曲,因此希望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真看待这一通报,并在必要时对印度的违规行为采取行动。  

  消息来源:Trade Inside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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