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贸易谈判 > 正文

中国—刚果(布)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将于4月1日生效实施

来源:供稿人:徐偲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安排”)实施协定税率,即中国—刚果(布)早期收获安排将生效实施。

  2025年6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向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的贺信中表示,中国愿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ADEPA),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2025年11月4日,中国与刚果(布)签署早期收获安排,是首个从中受益的非洲国家。

  2025年,中刚农产品贸易额4286.7万美元。其中,中国对刚果(布)出口4276.6万美元,主要是刺槐豆胶液、大蒜和水产品等;自刚果(布)进口10.1万美元,主要是树胶、树脂和香料等。

  (信息来源:财政部、海关总署)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