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就“特朗普关税案”作出裁决,认定总统无权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关税,客观上使美国与各国签署的“互惠协议”失去法律基础。特朗普政府随即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统一加征10%关税,次日又宣布将关税提高到15%。美国此项做法使互惠协议几无意义,与美国签署互惠协议的日本、韩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和印度等国,现正面临与美国未签署互惠协议国家相同的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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