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韩国国会通过《农业太阳能发电项目振兴与支持法案》和《农村地区空置房屋维护和管理特别法案》,分别将于6个月和1年后实施,从能源增收与空间治理两个维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政策体系。
《农业太阳能发电项目振兴与支持法案》允许农村居民参与合作社在农业促进区外的农田开展的光伏项目,被指定为可再生能源区的地区可在农业促进区内开展光伏项目。法案要求光伏发电主体须实际从事农业活动,旨在防止外部资本无序开发,确保发电收益直接惠及农村居民。
《农村地区空置房屋维护和管理特别法案》将适用范围从现有农渔村扩展至半农村地区,强化各级政府的规划与报告责任,并引入空置房屋银行、优先维护区指定等机制,支持地方通过收购、修缮、再租赁等方式系统处理闲置房屋,旨在应对因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加剧的村庄空心化问题。
信息来源:韩国农业部
编辑整理:金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