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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RCEP成员:中柬农产品贸易前景如何?

来源:供稿人:谭砚文 杨世龙 李丛希 蒋丹婧 杨松青

       

  中国与柬埔寨(以下简称“中柬”)是友好邻邦,两国有着悠久的传统友谊。建交以来,中柬两国关系不断提升,2000年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0年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9年中柬签署构建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经贸领域,中柬两国均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于2020年签署中柬自贸协定,并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柬农业资源丰富,但受资金技术等因素影响农业发展相对滞后,而中国农业发展模式、经验、技术、装备等相对于柬具有一定优势,两国农业合作空间广阔。RCEP的签署为两国农业合作进一步深入发展提供了较大机遇。 

  一、柬农业生产和贸易状况 

  柬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2020年柬农业增加值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22.8%,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75.8%,农业就业人口约占总就业人口的三分之一。柬耕地面积约400万公顷,主要生产木薯、稻米、玉米等粮食作物以及甘蔗、蔬菜和香蕉等经济作物。 

   

  1  2000-2019年柬埔寨主要农作物产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FAOSTAT)数据整理 

    

  水稻和木薯是柬埔寨两大主要农作物(见图1)。2005-2019年,柬埔寨水稻收获面积从241.5万公顷增加到300.1万公顷,产量从598.6万吨增长到1088.6万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6%和4.4%;同期,木薯收获面积从30万公顷增加到50.5万公顷,产量从53.6万吨增长到1373.8万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2.4%和26.1%。玉米产量也呈现增长态势,从2015年的40万吨增加到2019年的141万吨,年均增长28.7%。甘蔗、蔬菜和香蕉的产量相对稳定,甘蔗和蔬菜产量均约65万吨,香蕉约15万吨。 

  柬农产品进出口规模较小,出口产品主要是大米和天然橡胶乳,进口产品主要是不含酒精的饮料、烟草和精制糖等农产品加工品。2010—2019年,柬大米出口额从3489.4万美元增加到4.2亿美元,年均增长70.8%;天然橡胶乳的出口额从8177.8万美元增加到21971.3万美元,年均增长11.6%。 

  二、中柬农产品贸易概况 

  中柬在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的“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时间较晚,从2006年开始降税,2010年取消关税。随着“早期收获”计划的全面实施和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的全面启动,中柬农产品贸易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见图2)。 

   

  2  2004-2019年中柬农产品贸易金额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务部历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整理

 

  2010-2019年,中柬农产品贸易额从2625.5万美元增长到3.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33.5%。其中,中国对柬农产品出口额从2202.9万美元增至9085.4万美元,年均增长17.1%;自柬进口额从422.6万美元增至2.6亿美元,年均增长58.3%。2014年开始,中国在对柬农产品贸易中从顺差迅速转变为逆差,且逆差不断扩大,从2014年的1322.8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1.7亿美元,逆差规模扩大近12倍。2020年全球农产品贸易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但中柬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不降反增,全年中国对柬出口1.1亿美元,同比增长24.2%,进口3.7亿美元,同比增长41.9%。 

  中国从柬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大米、木薯淀粉和香蕉,对柬出口的农产品种类则较为分散,以制粉工业产品,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烟草及烟草制品等为主。 

  三、RCEP协定下柬农产品领域开放情况 

  RCEP框架下,柬对其他成员国采用统一降税方式,农产品自由化水平为91%,高于泰国、菲律宾、缅甸和老挝。具体看,柬有800个农产品税目维持零关税或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取消关税,占其农产品总税目的47.8%,对其余农产品则采取分阶段降税维持基准税率或例外处理(排除降税)等方式。其中,协定生效后13年内降关税的农产品税目有308个,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18.4%,主要包括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大西洋鲑鱼、小虾虾仁、墨鱼、禽蛋、燕窝、马铃薯、孢子甘蓝、榴莲、乌龙茶、含油子仁及果实等;15年内降关税的税目有220个,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13.1%,主要包括鲜冷冻牛羊肉、罗非鱼、天然蜂蜜、苹果、调味香料、淀粉、植物油脂、肉罐头、油橄榄、甜玉米等;20年内降关税的税目有196个,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11.7%,主要包括鲈鱼、卷心菜、竹笋、南瓜、西瓜、花生油及其分离品、蔬菜罐头、制造饮料用的复合酒精制品、烟草等;维持基准税率的有110个税目,主要包括去骨牛肉、枣、葡萄、梨、面条、巧克力、蛋糕、蘑菇罐头、花生酱、酱油、醋等,占全部农产品税目总数的6.6%;实施例外处理的有41个税目,主要包括脂肪含量低于1%的液态奶、黄油、乳酪及凝乳、橙、小麦粉、口香糖、麦精、速溶咖啡、豆奶饮品、辣椒酱、威士忌酒、烟草、明胶等,占全部农产品税目总数的2.4%。 

  四、柬现行涉农投资政策 

  柬政府对农业领域外资总体持鼓励态度,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措施。根据《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柬埔寨》,柬对农业领域外资的主要规定如下: 

  柬鼓励外商投资其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并给予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其中,对开发种植1000公顷以上的稻谷、500公顷以上的经济作物、50公顷以上的蔬菜种植项目;对畜牧业存栏在1000头以上、饲养100头以上的乳牛项目、饲养家禽10000只以上项目;以及占地5公顷以上的淡水养殖、占地10公顷以上的海水养殖项目等给予支持和优惠待遇。主要鼓励措施包括:①项目在实施后,从第一次获得盈利的年份算起,可免征最长8年的盈利税,如连续亏损则被准许免征税。如果投资者将其盈利进行再投资,可免征其盈利税;②政府只征收纯盈利税,税率为9%;③分配投资盈利,不管是转移到国外,还是在柬国内分配,均不征税;④对于产品产量80%供出口的项目,投资项目需进口的建筑材料、生产资料、各种物资、半成品、原材料及所需零配件均可获得100%免征关税及他赋税待遇。 

  外国人和外资控股法人无法拥有土地,但可租赁使用。柬《投资法》以及《土地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出规定:①用于投资活动的土地,其所有权须由柬籍自然人、或柬籍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51%以上股份的法人所有;②允许投资人以特许、无限期长期租赁和可续期短期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投资人有权拥有地上不动产和私人财产,并可以之作为抵押品。 

  农业投资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柬于1999年颁布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令,规定项目须在其环评报告经柬发展理事会(CDC)批准后方可实施。农业是适用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领域之一。在环评初期,申请人须将项目方案递交至环境影响管理机构,并公布项目方案中的详细计划。 

  RCEP项下,柬农业投资领域高度开放,仅对渔业、育种、农产品加工及相关服务等个别行业的外资保留了限制措施。RCEP生效后,柬农业投资环境将更加稳定和透明。 

  五、借力RCEP深化中柬农业合作的主要方向 

  近年来,柬政府将农业列为优先发展领域,竭力改善农业生产及其投资环境。柬农业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劳动力充足,随着RCEP的签署和后续生效实施,中柬农业合作将有更为广阔的空间。两国可推动大米、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等产业的合作,鼓励中国企业在柬投资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产品产业链升级增值,不断提高柬农业现代化和商业化水平。需要注意的是,柬土地管理体系尚不完善,有些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不明晰,中国企业投资时要防范土地租赁风险,提前核实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权。除了开展农业投资合作,双方可继续巩固和扩大双边农产品贸易,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扩大双方互补性较强的农产品,如稻谷、天然橡胶、果蔬等产品的贸易合作。 

    

  作者:谭砚文 杨世龙 李丛希 蒋丹婧 杨松青    

  华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院/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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